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城分局关于
开展对避孕药专项抽验行动的通知
辖区各医疗机构、药品零售企业:
为进一步规范本辖区药品市场避孕药产品的经营行为,根据《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对紧急避孕药专项抽验行动的通知》(京药监稽[2008]13号)文件精神,保证人民用药安全,我局决定即日起开展本辖区经营、使用避孕药物情况进行专项抽验行动。行动开展期间要求辖区各医疗机构、药品零售企业对所经营避孕药的情况进行自查。
自查本单位从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销售、使用避孕药的购进、销售渠道。
请按要求填写《避孕药自查情况表》。
《避孕药自查情况表》请于2008年3月20日前填写打印,并加盖本企业公章,上报药监西城分局市场监督科。
联系人:严沛、田蓉
联系电话:66210731
附件:避孕药自查情况表
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