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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对捐赠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的通知


  2008-05-30

辖区各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、经营企业:

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,我区许多单位和市民积极参加到抗震救灾的行动中,向灾区捐赠了大量的药品和医疗器械。为保证捐赠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,按照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,现就加强辖区企业捐赠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鼓励和支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、经营企业向灾区捐赠符合灾区急需的品种(需求目录可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)。

辖区内企业捐赠的药品和医疗器械,需向我分局备案,备案内容:捐赠单位、品名、规格、批号、生产单位、捐赠数量、有效期、进口口岸、价格、总价值。于每日10时前将前一日汇总的数据通过传真形式(加盖公章)报至相关科室。

非生产、经营药品、医疗器械的单位或个人,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捐赠的,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、经营企业也需向我分局报告。

二、为杜绝不合格或过期药品、医疗器械流向灾区,我分局将加强对捐赠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,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,对抗震救灾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将及时采取措施,依法严惩。

三、由北京市红十字会统一接收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捐赠。

北京市红十字会(捐赠仓库:陶然亭公园西门)

办公室  江娜  83558512  83530600  13501291816

物资接收科   刘世明  83558512

四、企业捐赠信息上报联系方式如下:

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上报市场监督科,联系电话:66210731,自动传真:66213609

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上报医疗器械科,联系电话:66210733,传真:66210733

药品生产企业上报安全监管科,联系电话:66210732,传真:66210732

 

 

附件:抗震救灾药品(医疗器械)捐赠情况备案表 

 

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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